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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省供销社、省农行、省农担公司、济宁市政府四方签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4日 16:10

信息来源:山东省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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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省供销社、省农行、省农担公司、济宁市政府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济宁举行。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付伟,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省农行党委书记、行长益虎,省农担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魏华祥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省供销社、省农行、省农担公司、济宁市政府其他有关领导同志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济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林红玉主持。

傅明先首先代表济宁市委、市政府致辞,他表示,近年来,济宁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引领区目标定位,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全面起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是金融助推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也是彼此深化合作的又一重大成果,对全方位提升全市金融服务“三农”水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付伟、益虎、魏华祥就各自系统业务开展情况、特色优势和合作愿景发表讲话。付伟在讲话中指出,济宁历史悠久、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各项工作取得巨大成效,特别是农业现代化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济宁市供销社系统首创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在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村级供销社等方面探索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本次协议的签订必将对推进济宁市农业现代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供销社系统将持续释放改革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新动能,集系统之力,把资金用好管好,最大限度惠企惠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推土地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扎实开展。

签约仪式上,省农行、省农担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发布了惠农金融产品“供销农耕贷”“农业生产托管贷”。产品以与供销社系统及其下属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签订土地托管服务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为贷款对象,将为解决新型经营主体、供销社托管组织资金困难,解决农业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保底资金预付、粮食收购等资金需求发挥重要作用。

这次签约,标志着省供销社、省农行、省农担公司、济宁市政府四方联手、协作配合,在共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开启了“政府引导、聚焦主业、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新格局。下一步,各方将精准聚焦济宁“三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开展务实合作,积极破解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难题,努力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携手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省供销社有关企业负责同志,济宁市供销社、市农行、市农担公司负责人及部分县级供销社主任、为农服务中心主任等70余人参加了签约仪式。